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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宁职院发201233

 

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顶岗实习经费从各系(部)教学经费中列支。为确保顶岗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保证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到按计划、不超标开支,接受学院监督审计。

2.顶岗实习经费的支出范围原则上包括:聘请顶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费用;专业教师到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调研的相关费用;实习指导教师的课时费、差旅费和通讯费用补贴(依照学校差旅补贴的相关规定);实训助理话费补贴。

3.各系根据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企业辅导员的实际工作量确定补助标准。学生集中实习人数15人以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费每月300元;学生集中实习人数15人以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月100-200元。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每次每天到实习单位指导检查计4课时,长期派驻实习单位的校内辅导员,津贴补助按照学校人事处《关于教师下企业锻炼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严格履行职责的实训助理每月补贴话费20元。

4.各系在实习经费的使用上,应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凡不在支出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得在实习费中报销,顶岗实习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院内员工酬金和福利。

 

5.学校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实习单位、系(部)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6.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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