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8日至9日,教育部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家咨询会在上海召开。我院由院党副委书记田淑卿带队,计财处、教务处、机电系、生物工程系、动物科学系等部门领导一行六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九所学校与教育部的七位项目专家分成三个小组展开咨询、交流。对于项目方案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疑问,专家们做了明确详细的解答。专家们特别强调指出:
1. 中央财政安排的5%资金用于兼职教师聘用,要严格按要求做,不得挪做它用。
2. 关于国家级精品课程和优质核心课程,比例要对应,要量力而行。
3. 专业带头人的培养要有标准,学校可自己定,但必须体现特色。例如,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有进修、深造的经历,并且专业对口。
4. 课程改革是示范院校建设的根本,也是难点和重点。各校要一步一步做好。先动专业,后动体系;先搞试点,互相交流,分析改进。在这方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做了较好的尝试。
5. 兼职教师也要有管理制度。兼职教师要有聘书,要开展活动,活动要有记录、检查要有总结。
6. 人才培养模式一定要突出工学结合。
7. 关于实训室与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有具体名称,明确是新建、改建还是扩建,以及与课程的关系、培养学生什么能力等。要具体说明面积、功能、主要设备型号、数量、参数、覆盖面、受益面。要有可检测的指标。
(项目办) |